12月28日,合肥市首家依法设立的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在肥东县撮镇镇建华社区揭牌,标志着该市首个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成。该合作社也成为全省首个全面完成村级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这为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形式、保障和维护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分享权益、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和促进农村社会治理结构完善等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
今年3月以来,合肥市在建华社区率先启动实施了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该市围绕“1个目标”,即保护和增进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突出“3类资产”,即以确权确股为基础、赋权到户为核心、股份合作为形式,在完成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础上,突出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和公益性资产规范管理,分类创新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机制;坚持“4个原则”,即集体所有、明确范围,农民自愿、民主决策,依法办事、规范操作,公开公平、民主监督;保障“5项权力”,即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收益权;严格“6大程序”,即清产核资、明晰产权,清人分类、界定成员,征集意见、制订方案,股权量化、确股到户,制定章程、成立组织,登记注册、变更产权;建立“8大机制”,即: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产权的定量化到户机制、股份化分享机制、长久化跟随机制、规范化处置机制和集体资产的权属明晰化机制、经营规范化机制、管理制度化机制、监督民主化机制;初步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管理科学、流转顺畅、营运高效”的集体资产管理运行机制和“确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
建华社区在改革试点中通过对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三类资产的清产核资和分类建档,厘清了社区集体资产,尤其是经营性资产与村企合作经营资产的关系,解决了集体资产权属不清问题。通过界定成员和经营性资产“确权确股到人”“产权变股权、村民变股东”,实现了集体资产由抽象的“共同共有”向量化的“按股共有”的转化,建立了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保底收入、经营性资产增加收入、公益性资产提高公共民生服务水平的集体资产占有和分享机制。实现了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由村“两委”代为行使,向市场经营主体民主自主经营管理的转变,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了依法规范的承载实体,解决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虚位”问题。理顺了社区的政经关系、居社关系,为进一步探索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三位一体、政经分离、共融分治”的村级治理结构,促进村级“微小权力”规范运行奠定了基础。
【编后】
合肥市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为全省探索了可复制的改革示范样本。通过改革,村民成为股民。集体资产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赋予了农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受益权,充分调动了村民关心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将有力促进农村社会治理结构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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